文 |《财经》记者 张颖馨 严沁雯
编辑 | 袁满
“存款会否‘打水漂’?”时隔两月,深陷“河南村镇银行取款难”事件的储户们,依然惴惴不安。随着警方最新披露信息,涉嫌重大犯罪的河南新财富集团浮出水面。但储户的资金是否卷入其系列犯罪行为中,尚是未知数。
6月18日,河南省许昌市公安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平安许昌”发布警情通报称,2022年4月19日,许昌市公安机关依法对河南新财富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河南新财富集团”)涉嫌重大犯罪立案侦查。现初步查明,2011年以来,以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吕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涉嫌利用村镇银行实施系列严重犯罪。
“等了两个月,心还是悬着。”自4月下旬开始,部分储户发现此前在河南四家村镇银行的存款,无法通过线上渠道取款。银行声称“系统升级”,但当异地储户亲赴线下网点,亦未能成功取现。
期间,部分异地储户的健康码莫名被赋“红码”,更将“村镇银行取款难”事件推上风口浪尖。
6月20日,“取款难”事件中的禹州新民生村镇银行(下称“禹州银行”)、上蔡惠民村镇银行(下称“惠民银行”)、柘城黄淮村镇银行(下称“柘城银行”)、开封新东方村镇银行(下称“新东方银行”)等四家村镇银行在官网发布公告称,按照金融管理部门要求,将从即日起开展线上客户资金信息登记工作。
储户的担忧还在持续。有金融、法律等领域专业人士表示,如果责任主体涉嫌犯罪,根据以往同类案件处理结果,这个调查、审判、追赃和返还的过程往往十分漫长。“此外,储户的资金是否进入银行体系亦是当前问题的关键。如果没有进入,存款保险很难承担赔付责任。”
但也有法律行业人士认为,此次“取款难”事件或可适用民法上的“表见代理”规则。“在‘表见代理’语境下,不管银行方面相关人员、机构的行为如何认定,并不影响银行对客户应尽的偿付义务,这个义务是真实有效的。”
“河南新财富集团的管理架构复杂,导致事实认定很难,比如有的机构无法界定是与河南新财富集团存在普通的业务合作关系,还是就属于‘新财富系’。因此,凡是有业务联系的机构或地方,目前都在协助排查。”有接近地方金融监管的知情人士向《财经》记者表示。
另一方面,“河南村镇银行取款难”事件给部分中小银行带来的影响已逐步出现。有中小银行内部人士告诉《财经》记者,“近期受此事件影响,每天资金净流出达到数千万元。目前用户存在恐慌情绪,甚至把小银行和当年的P2P网贷划为一类,银行压力不小。”
储户深陷“取款难”:河南存款“消失”60天
尚山于4月18日看到禹州银行发布的系统升级公告。2021年10月,他通过禹州银行微信小程序购买了“七天通知存款”产品,“存了100万元,利率1.85%,没想到突然不能提现了。”尚山说。
在上述公告中,禹州银行表示将于2022年4月18日8:30对系统进行升级维护,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将暂停服务。
类似的公告相继在其他几家村镇银行官网发布:惠民银行、柘城银行、新东方银行等亦发布系统升级通知,关闭了线上服务渠道。另有储户反映,安徽固镇新淮河村镇银行(下称“安徽固镇银行”)亦存在同样情况。《财经》记者多次拨打上述银行官网提供的客服电话,截至发稿前,均未接通。
“银行电话打不通,我第一时间赶去现场,工作人员直接不承认一切线上渠道的存款,只让我进行了初步的信息登记。”在发现存款取现异常后,尚山于4月20日前往禹州银行。据他透露,网点只给在银行柜台办理存款的当地储户提现。
与此同时,有储户告诉《财经》记者,即便是本地人通过银行柜台存入的存款,提现额度亦有相应的限制。
无独有偶,类似的情况也发生在新东方银行等其他几家村镇银行的储户身上。《财经》记者了解到,遭遇取款难的外地储户来自北京、上海、浙江、广东、江苏等多个省市。
储户“取款难”事件持续发酵,监管部门亦作出回应。有储户表示,4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曾在官网“公众留言”一栏对相关问题进行回复。回复内容显示,央行高度关注此事。目前,有关部门已开展调查,央行将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尽责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月18日,《财经》记者从中国银保监会处获悉,银保监会与央行持续关注河南四家村镇银行线上服务渠道关闭问题,已责成河南银保监局和央行郑州中心支行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密切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稳妥处置。
期间,由于担心自己的存款“打水漂”,部分储户选择前往几家村镇银行了解具体情况。但在此过程中,有储户发现,即便自己从低风险地区前往郑州,健康码却被莫名赋上“红码”。与此同时,未去过郑州的储户也有类似遭遇。
村镇银行“取款难”事件因储户健康码莫名被赋“红码”问题,再次被推至聚光灯下。
“目前,案件侦办取得积极进展,公安机关已抓获一批犯罪嫌疑人,依法查封、扣押、冻结一批涉案资金、资产。”6月18日,许昌公安在上述警情通报中指出。
当日晚间,河南银保监局、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亦作出回应:各级金融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禹州新民生等村镇银行线上交易系统被河南新财富集团操控和利用的犯罪事实已初步查明,相关资金情况正在排查。
村镇银行“吸储术”:网络平台+贴息存款
“很突然,事前完全没有任何征兆。”与储户相同,有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内部人士向《财经》记者表示,最初银行给的反馈是“系统升级”。
据《财经》记者了解,大部分异地储户主要是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在上述银行存款,其中线上渠道主要包括第三方互金平台、银行推出的微信小程序等。
另据上述四家村镇银行发布的信息登记表显示,在交易渠道方面,登记表中给出的选项除银行的四个自营渠道外,还包括oppo钱包、vivo钱包、零钱plus(爱奇艺)、携程金融、翼支付甜橙、嘉银(有道财富)、友金所等30余家第三方平台。
其中,互金平台与上述银行存在合作关系,主要涉及此前的互联网存款存量业务。
互联网存款,通常是指商业银行在互联网金融平台上推出的存款产品,产品和服务由银行提供,平台提供存款产品的信息展示和购买接口。由于产品收益高、门槛低,受到不少用户青睐。
早期与互金平台合作的银行主要是民营银行,受限于“一行一店”模式,“牵手”有流量优势的互金平台进行线上揽储,成为它们的首选。近年来,部分城商行、农商行甚至是村镇银行,见识到互联网存款的揽储“威力”,亦相继加入。
但这背后却潜藏风险。2020年,央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在两次公开发言中,详述互联网存款模式、产品存在的风险,比如互金平台没有相关业务的金融牌照,实质是“无照驾驶”开展金融业务;部分银行通过互联网平台吸收存款的规模已超过其风险管理能力等等。
此后的2021年1月15日,银保监会、央行发布《关于规范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开展个人存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商业银行不得通过非自营网络平台开展定期存款和定活两便存款业务。同时,《通知》下发前已经开展的存量业务到期自然结清。
这意味着,部分中小银行的揽储“利器”被叫停。不过,由于部分产品可持有期限较长(如五年期),有互联网平台用户选择继续持有至期满,这便是此次事件涉及到的第三方平台与银行的存量用户与业务。
“我们与银行签订的是引流协议,且是针对约定产品(比如存款),合作都有相关的资质证明,说明这个合作是真实的、模式也是跑通了的。在这过程中,用户的资金没有经过平台,都是从他们绑定的银行卡直接进入村镇银行的银行卡Ⅱ类户。”有互金平台内部人士告诉《财经》记者,遇到这种情况可谓“活久见”。
通过线下网点办理存款的异地储户也无法理解此次遭遇。一名北京的储户告诉《财经》记者,2021年9月,他于出差途中通过银行柜面渠道在惠民银行开设了I类户,回京后通过电脑网银把活期转成“七天通知存款”。
“我自己是学金融的,存之前还专门到银保监会网站上去查询过,确认了这家银行是国家发了正规牌照的银行,也是缴纳了存款保证金的银行之一。柜台办理时一切流程都很正规,也有盖过惠民银行公章的银行回单。”上述储户表示,回京后,他又从工商银行北京分行转款到惠民银行账户,“工商银行的流水可以清晰地显示转账记录,科目为同业清算”。
当问及与上述四家村镇银行的存量业务规模和用户情况,大部分互金平台均讳莫如深。
“四家村镇银行在各大互联网平台的存续互联网存款规模上百亿元,涉及客户近百万人。”在上述村镇银行关闭线上服务渠道后,4月19日,一份声称由君正智达(深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君正智达”)撰写的“情况反馈”文件显示。君正智达为禹州银行、柘城银行、惠民银行、安徽固镇银行四家村镇银行提供数字化转型的互联网平台。
针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财经》记者拨打君正智达官网电话,截至发稿前,未能接通。
另有互金平台业务人员向《财经》记者表示,“监管叫停互联网存款后,平台迅速停止新增,但有银行前期在通过平台获客后,向用户发送短信等,使得异地用户可以继续通过App或微信小程序购买存款产品。”
总体来看,据《财经》记者不完全统计,储户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购买的上述银行的存款产品年化利率在4.2%-4.9%之间,大多为五年定期产品,可随时提前全额支取。
“通过互联网平台购买的产品利率基本不超过5%,主要是部分通过一些中介去存款的用户,其中涉及不少贴息。”有储户告诉《财经》记者,不少存款大户都是先到线下开立I类账户,随后做了贴息存款。
一名福建的储户表示,自己在郑州做生意,因为平时流动资金大,常与银行打交道,月末银行需要资金就会让自己帮忙,“偶尔会送礼、购物卡。有次朋友说新东方银行缺存款,可以存50天,做七天通知存款。在1.85%利率上可以额外再补贴,综合收益率有8%”。
事实上,在很多地区,“贴息存款”屡见不鲜。有银行业人士指出,“贴息存款”是储户按照资金掮客的要求和条件,以自己的名义将资金存入指定的银行网点,按照双方约定得到一笔的额外补贴。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2015年曾撰文指出,近些年来,银行存款市场份额争夺战日趋白热化,部分银行为延揽存款不惜代价,这是导致高息揽存的重要原因。还有一些银行,基层机构管理不严,内控基础薄弱,员工教育不力,少数员工为了利益有章不循、违规操作,与资金掮客内外勾结,为诈骗犯罪行为提供便利、充当打手,侵犯了储户权益,败坏了行业声誉,应该受到严惩。
另据不少储户透露,此次事件中,单户存款金额高者可达数千万元,低者也涉及数万元。
有储户向《财经》记者表示,“此次‘取款难’事件涉及约400亿元存款,其中线上和线下渠道分占300亿元、100亿元。”不过,该数据的真实性目前尚未得到权威部门印证。
有互金平台内部人士告诉《财经》记者,“有的平台涉及资金规模不低,我们平台属于比较少的,金额大概在数亿元,涉及储户差不多数千人。”另据其透露,事件发生后,已向相关监管部门、事件调查专班等报送相关资料和情况。
存款去哪儿了:许昌农商行是关键一环
《财经》记者注意到,前述无法取款的村镇银行,除了新东方银行由新郑农商行持股30%,其余几家均有着相同的背景——控股股东为资产规模约700亿元的许昌农村商业银行(下称“许昌农商行”)。
市场人士认为,许昌农商行在此次事件中,成为关键一环。公开资料显示,许昌农商行的前身是许昌魏都农商行,2017年10月,该行名称变更为“许昌农村商业银行”。
天眼查显示,许昌农商行发起设立了五家村镇银行,包括禹州银行(2011年5月设立)、惠民银行(2015年11月设立)、柘城银行(2016年6月设立)、安徽固镇银行及黟县新淮河村镇银行(两家均为2015年11月设立),持股比例分别为20.5%、51%、51%、40%以及40%。
今年3月30日,河南银保监局在官网发布了同意许昌农商行增持惠民银行股权的批复,在批复文件中,许昌农商行对惠民银行的持股比例由51%升至62.31%。
根据大公国际资信评估公司发布的《许昌市投资总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2021年度跟踪评级报告》,截至2020年末,许昌农商银行总资产136.38亿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4.08亿元,净利润966.39万元,不良贷款率为4.99%。
“村镇银行取款难”事件发生后,包括储户、第三方合作平台、市场人士的焦点均集中在:存款去哪儿了?
5月18日,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透露,四家村镇银行股东——河南新财富集团通过内外勾结、利用第三方平台以及资金掮客等吸收公众资金,涉嫌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目前四家村镇银行营业网点存取款业务正常开展。
时隔一月(6月18日),许昌公安在上述警情通报中明确指出,2011年以来,以河南新财富集团实际控制人吕某为首的犯罪团伙涉嫌利用村镇银行实施系列严重犯罪。
另据北青深一度此前报道,河南新财富集团涉嫌非法集资,且金额巨大,银行关闭提现入口,是因为无法鉴别非法资金与合法资金,所以采取了应急措施。
隐匿的新财富集团:实控人吕某
企查查信息显示,河南新财富集团已于2022年2月10日注销,该公司成立于2011年7月,注册资本为1.16亿元,法定代表人兼大股东为余泽峰(持股80%)。同时,余泽峰还投资成立了部分机械设备公司、商贸公司等,其中部分公司尚存续,部分则已注销。
市场关注,河南新财富集团是如何与上述许昌农商行参股的村镇银行产生关联的?
企查查显示,以禹州银行为例,持有该行8.125%股权的郑州建文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为蒋联合;而蒋联合又是上蔡县畅源商贸有限公司(下称“畅源商贸”)的股东(持股10%)、监事,该公司另一股东为张自学(持股90%),后者同时是畅源商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值得注意的是,在河南新财富集团控股(持股51%)的河南新银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张自学持股49%,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
再如,安徽固镇银行的第二股东为安徽感知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持股9%),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实控人为霍金川,而霍金川又持有上蔡县美廉美商贸有限公司(下称“美廉美商贸”)18%的股权。这其中,美廉美商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实控人正是余泽峰(河南新财富集团法定代表人、股东),其持有美廉美商贸82%的股权。
类似的关系仍有不少。另据网易清流工作室调查,以实控人吕奕为代表的河南新财富集团,不仅持有洛阳银行、河北银行等地区大行的股权,还参股了至少六家农商行及村镇银行,累计数量可能达到了13家。
吕奕即上述警情通报中提到的“吕某”。公开资料显示,吕奕出生于1974年。一名曾与其打过交道的银行业人士告诉《财经》记者,吕奕年轻时在开封做白色家电的批发生意。“2003年那会,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不久,市场对白色家电的需求量很大。当时某国有行是其最大的债权行,大概给了三、四个亿的资金。”
虽然白色家电的生意做得风生水起,但在上述银行业人士看来,真正让吕奕赚到第一桶金的是高速公路。据第一财经报道,2003年9月26日,河南兰考到沈丘的兰尉高速正式奠基,建设方兰尉高速开发有限公司背后的实控人,正是吕奕。
“做白色家电其实比较辛苦,基本靠走量,但修高速公路实际上是一种资本运作。现在修高速公路国家要求30%的资本金,但在过去并没有人核实。路还没修好时,就拿着未来的收费权做质押去银行融资,高速公路只要修起来,银行的风险也是可控的,实际是一个时间换空间的概念。”上述银行业人士进一步解释道。
值得注意的是,河南新财富集团与部分银行、企业究竟存在怎样的关系,目前尚难以界定。
“河南新财富集团的管理架构复杂,导致事实认定很难,比如有的机构无法界定是与河南新财富集团存在普通的业务合作关系,还是就属于‘新财富系’。因此,凡是有业务联系的机构或地方,目前都在协助排查。”有接近地方金融监管的知情人士向《财经》记者表示。
亦有金融业人士告诉《财经》记者,多地已经开始排查与新财富集团相关的机构等情况。
如何为储户埋单?中小银行信用受损
对储户而言,当下最关注的莫过于,自己的存款最终能否取回?
“我们不认识新财富集团,存款只是因为信任银行,觉得把钱存在银行放心。”有储户向《财经》记者表示,“很担心自己的钱会‘打水漂’。”
根据2015年下发的《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人有权要求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使用存款保险基金偿付被保险存款的情形:一是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担任投保机构的接管组织;二是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实施被撤销投保机构的清算;三是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对投保机构的破产申请;四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情形。
上海正贯长虹律师事务所梅华伟律师告诉《财经》记者,根据《存款保险条例》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每个储户通过国家存款保险基金最高可以获得赔偿50万元;对于超过50万元的部分,根据近年案件,若是挪用的资金已经转移境外,或者发生投资其他项目产生严重亏损的情况,取回存款的可能性将十分渺茫。另外,也要看银行的资产情况。
“如果确认是存款产品,那储户权益就受到存款保险的保障。”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德怡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责任主体涉嫌犯罪,根据以往同类案件处理结果,这个调查、审判、追赃和返还的过程往往十分漫长。鉴于相当一部分款项会被犯罪分子转移,受害人获赔比例不会太高。在这个过程当中,根据先刑后民原则,民事程序暂不会启动。建议储户密切关注公安机关的调查进展,及时申报自己的权利。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车宁向《财经》记者表示,存款保险仅是偿付方式的一种,且具有触发使用的法定要件,而从目前看其条件尚未满足。即使客户有要求银行偿付存款及正常孳息的法律权利,但在目前情况下也并不能当然、立即主张相关方面通过存款保险偿付。整个过程依然需要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
“因为这其中涉及贴息等问题,去界定这个产品的性质存在一定难度。”有银行业资深人士认为,对于一些涉及金额相对较小,且存款利率在合理水平的储户,应该按照相关监管规定,保障这部分储户的权益。“但现在的问题在于,这些资金是否进入银行体系,如果没有进入,存款保险就很难承担赔付责任。”
不过,亦有观点认为,此次“取款难”事件或可适用“表见代理”规则。
“村镇银行‘存款’行为符合民法上的‘表见代理’构成要件。一方面,‘存款’办理的整个流程酷似真实业务,且涉及人员也都是银行实控人、股东、高管和工作人员;另一方面,从公开信息披露的内容来看,客户在业务办理过程中也尽到了足够的注意义务。”车宁告诉《财经》记者,因此,在“表见代理”语境下,不管银行方面相关人员、机构的行为如何认定,并不影响银行对客户应尽的偿付义务,这个义务是真实有效的。
在某互联网平台用户向《财经》记者提供的存款产品购买页面上,明确标注了产品为上述村镇银行提供的定期存款产品,且依照《存款保险条例》受到保护。同时,根据该互联网平台向用户提供的支付业务回单显示,收款方名称正是相应的村镇银行。
车宁进一步指出,“至于‘贴息存款’是否影响上述‘存款’的合法性,个人以为,贴息存款确实违反了监管机构对银行的管理性规定,具有‘违规’性。但这种违规性能否上升到‘违法’性,进而否认当时银行与客户整个‘合意’的有效性,则不无疑问,一个重要的关注点是利息水平,当利息尚在合法区间时,不宜否定整个行为的合法性。另外从此前的司法实践看,即使否认了高出一般部分利息的有效性,存款和正常利息的有效性大多会得到承认。”
董希淼强调,“对普通民众而言,千万别去碰什么‘贴息存款’才是王道。高收益必定伴随着高风险,天上永远不会掉馅饼,只可能掉冰雹。”
另一方面,伴随“取款难”事件持续发酵,对部分中小银行带来的影响正在出现。
有储户告诉《财经》记者,已经将其他小银行的存款提前取回。华中地区某国有大行支行相关业务负责人也告诉《财经》记者,近期其所在网点存款数额明显增多,“不少人将本地城、农商行的存款取出来放到我们银行来,单日差不多有数百万元存款”。
另有民营银行内部人士直言,“近期确实受到此事件影响,每天资金净流出达到数千万元。目前用户存在恐慌情绪,甚至把小银行和当年的P2P网贷划为一类,银行压力不小。”
而这背后的中小银行信用风险尚需进一步关注。
董希淼向《财经》记者表示,存在信用风险是不可避免的,尤其自包商银行事件后,中小银行信用分层愈发明显。问题的关键在于对存在风险的中小银行,要及时采取破产清算或兼并重组等措施。在兼并重组的形式上,未来还可以进行更多的探索。如将规模较小的县级农商行、农信社,进行跨县市合并重组;将经营不善的村镇银行,作为一个分支机构并入主发起行等。
“当然,兼并重组不能‘一并了之’。”董希淼直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快发展中小银行,还需付出更多努力。比如应重视中小银行作用,对中小银行进行准确定位;支持中小银行拓宽资金来源,提高资本充足率;实施差异化监管,优化中小银行发展环境;提升中小银行公司治理,强化内部制衡和外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