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资本市场讯 6月22日,“国家拟禁止第三方平台直接参与药品销售”的消息冲上微博热搜。日前,国家药监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已截止意见反馈。根据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得直接参与药品网络销售活动。
受该消息影响,港股互联网医疗板块集体下挫。截止22日收盘,京东健康暴跌14.83%,阿里健康深跌13.85%,平安好医生下跌5.95%,众安在线下跌2.98%,叮当健康因IPO申报尚在“处理中”,幸免于难。
拟禁止第三方平台直接参与药品销售?
5月9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历时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已正式截止。此次征求意见稿新增的第八十三条中明确规定“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得直接参与药品网络销售活动”,备受市场关注。
图源:国家药监局
征求意见稿指出,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未经备案不得提供药品网络销售相关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建立药品网络销售质量管理体系,设置专门机构,并配备药学技术人员等相关专业人员,建立并实施药品质量管理、配送管理等制度。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得直接参与药品网络销售活动。
同时,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资质进行审查,对发布的药品信息进行检查,对交易行为进行管理,并保存药品展示和交易管理信息。发现药品交易行为存在问题的,应当及时主动制止,涉及药品质量安全的重大问题的,应当及时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目前该征求意见稿尚在修订中,第八十三条新规能否落地实施,尚且充满不确定性。
另外,由于该征求意见稿中有“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得直接参与药品网络销售活动”的表述,被坊间直接解读成“拟禁止第三方平台直接参与网络售药”。
但从征求意见稿中不难看出,该文件并未禁止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卖药。国家药监局座谈会的行业人士曾向21世纪经济报道透露,目前对于第三方平台能否直接卖药,以及直接参与药品网络销售的范围等还未有界定,意见稿中或许会有明确,国家药监局对于医药电商平台在自营和第三方业务的界限将进一步予以明确。
对相关企业影响有多大?
近年来,在消费者线上购药意愿增长及新冠疫情的影响下,医药电商行业得到快速发展。
据米内网统计,2021年我国网上药店市场药品销售额达368亿元,同比增长51.49%。智慧芽数据也显示,中国医药电商将迎来高速增长阶段,预计2030年医药电商和在线问诊分别可达1.2万亿元及4070亿元。
在医药电商不断发展趋势下,各平台纷纷入场企图分一杯羹。阿里健康、京东健康已经登陆港交所,叮当健康目前也在IPO冲刺阶段中,美团、饿了么等平台开始开展送药业务,不少线下药店也开始开通线上销售。
阿里健康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55.19亿元,同比增长61.7%;经调整后实现净利润6.3亿元,同比增长198.5%。阿里健康旗下包括医药自营业务、医药电商平台业务、医疗健康服务业务、数字基建业务等四大业务板块,报告期内取得收入分别是132.16亿、19.65亿、2.84亿、0.53亿。医药自营业务成为了阿里健康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占比85.17%,同比增长62.5%。
京东健康2021年全年收入306.82亿元,同比增长58.3%;全年毛利为71.97亿元,同比增长46.4%,毛利率为23.5%。京东健康的业务覆盖有零售药房、医疗健康服务、数智医疗健康等领域,京东健康主要的收入来源自京东大药房的自营业务,2021年录得营收262亿元,同比增长56.1%,占总营收比例为85.3%。
据叮当健康在港交所披露的招股书,2021年叮当健康实现营业收入36.79亿元,同比增长65.05%;实现经调整后的净利润-3.30亿元,净亏率为9.0%。近年来,叮当健康开始自建药房及配送系统,积极拓展自营业务,截至2021年末,叮当健康已于中国建立分布于17个城市的348家智慧药房。2021年,叮当健康自营平台营收7.88亿元,占比30.5%;第三方平台营收17.95亿元,占比69.5%。
由此来看,以自营为主的网络零售药物仍是互联网医疗巨头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
“国家拟禁止第三方平台直接参与药品销售”的消息传出后,港股互联网医疗股大跌,京东健康暴跌14.83%,阿里健康深跌13.85%,平安好医生下跌5.95%,众安在线下跌2.98%。
与之相反的是,A股医药商业概念股22日股价集体拉升,第一医药涨停,大参林、药易购、健之佳、一心堂、老百姓、益丰药房涨超5%,漱玉平民、百洋医药等跟涨。据悉,上述医药商业股均涉及线下零售药房业务。
对此,东北证券表示,市场关注此次规定若严格执行,医药电商自营(1P业务)经营或存在影响,但整体影响有限,目前电商自营(1P业务)均依托线下连锁药房资质(阿里健康线下主体为“广州五千年医药”,京东健康为“青岛安吉堂大药房”)开展经营,若政策严格执行,不排除电商自营通过剥离独立公司等方式,独立运营1P业务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