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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室逃脱”意外受伤谁担责?女子游戏中摔断腿 获赔19万余元

分类: 游戏

2022-08-05

密室逃脱这类新兴的沉浸式体验游戏近年来吸引了不少年轻人。然而在惊险、刺激、恐怖的游戏过程中,一旦消费者发生意外,该由谁来担责呢?

游戏过程中摔伤 向商家索赔27万余元

这是一段密室逃脱游戏的宣传视频,昏暗的环境中不断传来节奏紧张的音乐,配合解谜、逃亡等词汇,让游戏者沉浸其中,有时却忽略了暗藏的风险。

在2022年2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民事案件中,出庭的双方是北京一家经营密室逃脱游戏的商家与消费者。

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 丘冀安: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总计是274537元。

一场密室逃脱游戏,为何会让双方走上法庭,这又是什么游戏呢?

2021年初,家住北京的庞女士与朋友来到被告经营的密室,参加一场追逐主题的密室逃脱游戏。然而就在游戏过程中,意外发生了。原告庞女士的诉讼代理人向法庭陈述了整个过程。

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 丘冀安:扮“鬼”的工作人员出现以后,被告的另外一名工作人员引导他们跑进电梯。她跑进电梯以后忽然摔倒。

多名游戏参与者涌入电梯 一人突然摔倒

被告提供的一段事发电梯内的视频显示,数名游戏参与者涌入电梯,突然有人摔倒,此后,游戏终止。摔倒的正是原告庞女士。

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 刘嘉铭:她摔倒之后立即停止了游戏,这个栅栏门被打开,然后那边出现的是被告的工作人员,就开始询问对接情况了,问是否有受伤之类的。在这个园区询问伤情之后,也做了应急的处理问是否感到疼,服用了这个云南白药,并且及时由工作人员驱车进行了送医。

原告:密室场所存在安全隐患

经过医生诊断,庞女士右侧肱骨骨折。当天,这家密室的经营者垫付了庞女士的医疗费。而这之后,双方在后续赔偿上一直未能达成一致,庞女士认为,正是由于密室场所存在安全隐患,商家在经营过程中没有尽到人身安全保障义务,才致使自己受伤的。

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 丘冀安:任何一个人去乘坐电梯的时候,不管是垂直电梯还是扶梯,都会提醒注意不要奔跑、不要打闹。这是一个很简单的义务。但是在这个游戏过程中,在原告跑向电梯以及进入电梯的过程中,我们完全没有看到这种情况。第二,又加上当时的游戏过程我们也能明确看到,是一个在灯光基本上关闭的一个过程。这种情况下跑进电梯造成的这种事故,我们认为这些都是被告的主要过错,没有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

被告:同伴间相互推挤是造成摔倒主要原因

被告密室逃脱商家并不认同原告庞女士的观点,他们认为,庞女士的摔倒主要是由于她与同伴间互相拥挤推搡导致的。

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 刘嘉铭:其脚下不慎,意外跌倒,导致受伤。已经进到电梯之后才开始有这个跌倒的动作,我们认为她不是说在进电梯的那一刻绊到了电梯门和电梯井之间的那个沟槽摔倒的,我们认为主要原因不在那。主要原因就是在她这个人多,相互的推挤。

被告认为,原告庞女士的受伤并不能归咎于游戏场景的设置。而且出于顾客安全的考虑他们已经限制了每场密室逃脱游戏参与的人数,并且电梯等设施的使用,也符合相关规定。

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 刘嘉铭:我们规定这个游戏最多不能超过10个人,因为场地限制,容纳量是有限的。事发时,这个电梯荷载人数是12个人,是正常的商用客梯。

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 丘冀安:但是从视频上可以看出来,6个人的话显示非常拥挤,从当时的那个电梯内的视频可以看出来。

针对原告提出的游戏现场光线昏暗的说法,被告认为,这样做的目的是营造真实的游戏氛围。

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 刘嘉铭:当时不是说没有光源,光源比较昏暗,因为就是为了塑造这种恐怖的环境。还是能够看得见这个脚下的路的,但是确实光线是昏暗的,这个我们承认。

被告认为,在原告庞女士购票,以及游戏开始时,商家已经作出了充足的安全提示。

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 刘嘉铭:他是在大众点评上,通过大众点评的方式进行下单,我们被告在大众点评的页面上也会有这个安全注意提示,它不是纸质的这个票。

审判员 胡莉芳:页面上有相应的提示是吗?

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 刘嘉铭:是的,这些提示我们被告的工作人员,在到场之后也会重复地进行告知。

针对原告提出的游戏场所内没有安全提示这一说法,被告认为,他们在密室内安排了相应的引导人员,正是为了安全需要。

线上勘验现场 被告商家展示相关场景设置

休庭后,法官组织原被告双方对密室场所进行线上勘验,针对庭审中的焦点问题,要求被告商家对相关设施场景进行了详尽的拍摄。

线上勘验中,法官要求被告商家介绍并展示原告庞女士受伤的电梯以及相关的场景设置。

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 刘嘉铭:这个窗户的右手边就是电梯,这个方位就是电梯,是从这扇窗户里面,当时跳下来的时候也是桥段戏剧的安排,也是为了说,从这边跳下来,往电梯那边作一个指引。

事发时工作人员仅仅打开一扇电梯门

事发当时的视频显示,事发时庞女士一行人穿过的正是这道电梯门,而当时工作人员也仅仅是打开了其中一扇电梯门。

审判员:您就把刚刚进门那个,一个手臂长的那个门口大概量一下是多少。

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 刘嘉铭:63厘米,差不多。

电梯入口处是否有障碍物等不安全因素

庞女士正是在与同伴涌入这一扇门后,摔倒在地。那么,现场情况究竟如何呢?被告商家对电梯入口处是否有台阶或障碍物等不安全因素,也进行了拍摄。

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 刘嘉铭:当时正常路线就是跑进这个电梯里,坐到一层,等于就是逃出去了。给您看一下,实际上这一块是平直的,并没有说我们做一个小台阶或者怎么样,容易绊倒人的东西,他直接就是进到电梯里面。

未见风险提示栏 商家称因修改内容已收回

现场勘验过程中,法官发现被告商家门店大堂未见有价目表和风险提示栏,工作人员解释称,由于密室正处于停业过程中,提示牌价目表等相关设施由于需要进行内容上的修改,全部进行了回收,因此门店内并未摆放。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被告在项目开始前作出了一些风险提示,但是并不能说明被告尽到了充分的风险提示义务。

审判员 胡莉芳:本案中,被告称原告在大众点评页面购买门票时,页面有相应的安全提示,且在游戏开始之前,被告工作人员向原告提示了安全注意事项,就此被告并未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而且原告参与的密室游戏系恐怖类主题,具有一定的刺激性,对参与者的年龄、身体状况都有一定的要求,故被告应当履行更高的风险提示义务,但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尽到了充分的提示义务。

场所存安全隐患是造成原告受伤主要原因

同时,被告经营场所内的灯光、设施和路线设置,存在安全隐患,也是造成原告庞女士受伤的主要原因。

审判员 胡莉芳:根据事发当日的录像显示,游戏过程中原告等人乘坐的电梯狭窄,入口宽度仅为63厘米,而参加游戏的人员较多,容易造成拥挤。而且游戏营造的是夜间氛围,游玩线路是多人躲避僵尸追赶从密室跑入电梯,该游戏环节、游戏线路的设计和狭窄的电梯环境极易造成人员恐慌拥挤。此外,被告在游戏过程中并未设置任何安全引导标识,工作人员也未进行现场风险提示,故被告设置的游戏线路、提供的游戏环境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原告明知游戏危险性亦有疏忽 担次要责任

法院认为,原告自愿选择参加此类恐怖类主题游戏,且对游戏内容有一定认知,在游戏过程中应当注意保护自身安全。

审判员 胡莉芳:本院认为,首先 原告购票前知悉涉案项目系恐怖类主体,其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对该类游戏可能产生的恐怖、刺激元素有一定的预判并结合自身情况选择是否参加。其次,原告自愿选择参加此类恐怖类主题游戏,自身应当尽到高于一般娱乐活动的安全注意义务。最后,原告认可游戏开始前被告介绍了游戏过程,故原告对于僵尸追赶逃生的环节提前有一定的认知,在游戏过程中应当注意保护自身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审判员 胡莉芳:本院认为,原告自身对于损害后果的发生亦存在一定过错。本院按照被告承担 80%、原告承担20%的责任比例进行判决。

被告承担主要责任 一审被判赔超19万元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向原告庞女士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 残疾赔偿金共计194000余元。

法官表示,作为经营者,在安全保障过程中应当尽到自己的责任。

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 胡莉芳:其实对于经营者来说,主要考察的也是他在游戏过程当中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安全保障义务,我们其实应该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考量,它包括了你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三个方面的内容,事前就是比如说我们需要给这个游戏者,要做一些游戏过程的讲解。

法官建议,在游戏过程中,经营者也应当从多方面为消费者提供保护。

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 胡莉芳:然后在这个游戏过程当中,可能会存在的一些风险的一些提示,然后还有一些安全的提示的内容等等,我们需要给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的游戏环境,包括相应的设施设备,然后这个游戏的环境里头的各种设施,都是要保证在一个正常的使用范围的情况之下的。

玩沉浸式游戏 消费者是否会关注相关风险

密室逃脱、剧本杀等沉浸式游戏,虽然玩起来很惊险、很逼真,但是在整个体验过程中,消费者是否会对可能带来的风险产生担忧呢?作为游戏商家,又该如何为消费者提供有质量有安全的服务呢 ?

这是北京一家密室逃脱场所的风险告知书,然而面对数页的提示与告知,一些消费者表示,他们往往不会特别仔细阅读。

专家:风险提示不能仅仅流于形式

专家指出,如果风险提示等告知仅仅是流于形式,就不能有效起到保护消费者的目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石佳友:你比如说人家在购票的时候,你在购票的程序前边可能设置了很长一串的告知同意书,消费者通常也没有时间,可能也不会注意去仔细看,所以这里边就仅仅是通过你比如网络购票的时候设置一个告知同意,这还是不够,哪怕是你播放一个简单的短片,播放一个几分钟的视频,比如所有游戏参加者必须要看一个三分钟的视频,把这些情况都告诉大家。

有消费者称,在游戏过程中,商家并不会主动作出安全方面的提醒。

专家认为,虽然商家要保证整个娱乐活动的氛围,但是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尽到风险提示的义务。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石佳友:比如说你如果在这个游戏的过程中,工作人员频频用扩音器提示说要注意风险,注意什么,可能确实会损害消费者本身的游戏体验,这是客观情况。当然这里面就是提醒我们,就是经营者来说,他提示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其他的方式,比如说你可以通过设置警示灯、设置反射荧光标语的方式,这样就可以既不损害消费者的游戏体验,另一角度也尽到了风险提示。

消费者应根据心理承受能力选择娱乐项目

也有消费者表示,“密逃”游戏中恐怖、阴森的主题对于他们的心理承受能力也是一种挑战,但是不敢和想玩之间,他们常常选择后者。法律专业人士指出,消费者也应当根据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娱乐项目。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官 胡莉芳:游戏种类有很多,比如说我们的恐怖类的游戏,那可能就涉及一个我自身能不能承受这种恐怖风险的一个心理预期,当然还有涉及其他的一些,因为商家他会给你介绍游戏的过程要经历一些什么样的事件,一些什么样的情况。那对于这个游戏者来说,我也要去做一个评估,就我自身的能力能不能去参与这样的游戏。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需要多部门共同发力

在“剧本密室”类游戏中受伤的案例,时有发生,作为游戏经营者除了保障消费者的安全外,如何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也是他们面临的考验之一,而这需要市场与监管部门共同发力。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石佳友:应该说近年来我们的剧本娱乐经营的场所和这个行业发展得非常快。发展得非常快的同时,确实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也发生了一些意外伤害的事故,像我们讨论的这个案件也属于这种情况。从这样的案件来看,我们的剧本经营场所,我们的经营者他应该严格遵守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的规定,要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对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供必要的保障

五部门联合发文管理“剧本杀”等新业态

2022年6月25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石佳友:文化和旅游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的这样一个关于加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管理的通知,它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行业本身的健康发展,避免行业本身的这种野蛮生长、无序扩张。

法学专家表示,《通知》中提到加强行业自律,对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未来的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石佳友:其中提到了加强行业自律,那么这个对行业未来的发展有重要影响。根据这个《通知》,未来相关的行业协会就要积极的组织会员制订形成科学完备的内容安全的自律管理机制,这个非常重要,我们说剧本内容的自律性审查和自我的这种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通知》提出,实行告知性备案。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应当自经营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将经营场所地址以及场所使用的剧本脚本名称、作者、简介、适龄范围等信息,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报经营场所所在地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备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石佳友:这里边有很多非常重要的制度,比如说叫告知性的备案,比如说特别强调内容的自我管理,自我审查。另外也特别强调未成年保护,包括也强化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要求加强行业自律。我们说这样一些重要的要求,对于行业未来的发展应该说有一系列非常重要的影响。

资讯来源:光明网

责任编辑: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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