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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摊面积的症结在哪?

分类: 房地产

2022-08-31

文 | 李哲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答复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王凤华委员《关于规范房屋“公摊面积”的提案》称,委员提出的在商品房交易中使用套内面积作为计价依据,对维护老百姓切身利益具有积极的作用,因此我厅将取消“公摊面积”的建议列为近期亟需修订的立法项目建议上报住建部。

取消公摊面积,从民间建议,到代表委员建议,再到如今地方住建厅上报给住建部的建议,可以说迈出了较为正式的一步。前不久,一起“建筑面积110平方米的房子,到手却发现套内面积只有60多平方米”的新闻,再次将公摊面积抛进舆论场,激起了大众积蓄已久的吐槽欲。可以看到,对现行公摊面积动刀,已经有了很大的舆论基础。

说起公摊面积,普通大众都不陌生。它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分摊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具体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值班警卫室等等。其由香港传入内地,1995年出台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和2001年制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将其明确。

经过二十多年的实践,公摊面积的弊端越来越多地呈现出来,不仅非常容易引发购房纠纷,在后期日常管理维护的过程中,也很容易引发业主和物业权责上的冲突。尤其是,公摊面积为一些开发商留下了压缩成本、向购房者转移成本的空子,往往容易造成开发商宣传和购房者实际获得相差悬殊的结果。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取消公摊面积”的呼声加大,也有人认为“没有公摊,公共区域就没人管”“取消公摊房子会涨价”,这其实是一个认知误区。要取消的不是小区里的公共设施及其服务,而是把这些公共部分成本捆绑在购房交易中的销售模式,减少模糊地带。

取不取消公摊面积,只是计价方式不一样,并不影响房子的整体价值。如果绕不过这个理解上的障碍,不妨就把一个小区看作一个所有业主共同拥有的整体,这个小区的整体价值在市场上是不因销售模式而变的,取不取消公摊面积,只是小区业主在权益与责任分配上的方式不同而已。

当然,取消公摊面积的效果可能表现在,房屋的单价会相对升高,但整体总价不变。甚至,如果能够有效剔除开发商“悄悄操作”的空间,还会降低业主的实际付出。现实中,公摊面积的大小往往由开发商决定,普通购房者直接关注的是房价,当公摊面积和套内面积混在一起,也就为开发商“腾挪转移”留下了不少空间。

事实上,公摊面积不只有日常的维护成本,也有日常性的收益。比如,曾经引发过不少争议的电梯间广告,不少都进入了物业的口袋,但按照我国《物权法》规定,公摊面积产生的利润归全体业主。再比如小区公共绿植区的树木花草,都是业主的共有财产,如果有水果树结出了果实,也应该分配给业主。

现在,人们要求取消公摊,用一句话概括起来,就是在追求一种公开透明的买卖方式。要买得明明白白,而不是稀里糊涂,不是怕买贵了,而是怕买亏了,这属于知情权的一部分。所以,我们乐见有地方做出积极的改变姿态,并促进实质性的改善。

资讯来源:光明日报

责任编辑:百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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